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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范楼市重拳出击 引导市场理性购房

10月份,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型房地产行业违法专项整治统一执法行动。

销售的套数存在严重作假。

市市场稽查局吴兵局长带队对楼盘进行突击检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房地产行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市统一执法行动持续进行中......

深圳新闻网讯 10月份,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型房地产行业违法专项整治统一执法行动。经过两次大型执法行动,已立案25宗,自办的房地产类案件达10宗。目前,专项整治行动仍在继续。

市场稽查局重拳出击 飓风执法

■副局长指示前期摸底楼市销售火爆价格一直上涨?摸底排查发现虚假宣传普遍。

这两年全国楼市一直很火爆,深圳经常出现抢购房子的现象,日光盘、时光盘屡见不鲜。但市场起起伏伏有涨有跌本来是个正常的事,唯独楼市一直往上涨。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作为市场的监管部门之一,职业敏感性促使其注意楼市异常火爆的情况,并对楼市销售火爆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于是,在8月份,稽查局副局长指示对房地产行业展开了调查。起初,是从侧面开始摸底排查,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现楼市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个多月后,研究并预判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特征。9月,执法人员实地走访、摸底调查了几个楼盘,结果不出所料,验证了执法人员的预期。

10月4日,“深八条”正式出台,市里提出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对房地产领域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紧抓。于是,国庆期间,市场稽查局临时召集部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3个楼盘。此前5个楼盘的检查行动,让稽查局很快就梳理出能够快准狠找出证据的方式,并且确定了检查程序,为后面的行动做了很好的铺垫。通过两次小规模摸排,也发现楼盘虚假宣传的问题较普遍,是时候也有必要进行专项整治运动。对房地产行业突击检查既是工作职能所驱使,也是当下市场形势下的需要,有助于楼市进一步规范,有助于消费者理性购房。

执法行动并不是“严打”而是整治让楼市更加规范健康。

市场稽查局局长吴兵表示,这次整治行动是市场稽查局依照自身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楼市违法违规或不健康的行为进行整治,并不是“严打”楼市。房地产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市场规律,可以健康有序向前发展。而此次执法行动,只是让它更加规范更加健康,这也是不希望深圳房地产积聚“泡沫”,导致优秀人才、企业不敢进来。未来两个月,执法检查工作转向常态化,每个辖区都布置了任务,按照工作规划对区内的楼盘进行专项检查。以往很多开发商都已经默认了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潜规则”,这次整顿之后,相信越来越多房企特别是实力雄厚、相对规范的房企一定会加强自律,整个行业业态也会向好。另外,通过此次大型执法行动,购房者也清楚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是违法的,他们发现问题也会及时举报。

接下来,稽查局在对一些楼盘执行价格管理方面也要重点检查。法律要求备案价格如果根据实际市场需求进行上下调整,那上下浮动区间必须在15%之内,如果超过15%,楼盘要重新进行价格备案变更,这方面一些楼盘需要进行规范。

■局长带队飓风执法

第一次统一行动,目标:开发商

2016年10月13日,市市场稽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执法行动,吴兵局长、吴火生副局长、各辖区局领导亲自带队,共派出12个检查组,分别对位于深圳10个辖区的20个在售楼盘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违法行为主要有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当天共立案16宗。

第二次统一行动,目标:房产中介

2016年10月27日,市市场稽查局再次出击,此次行动主要针对了历来备受诟病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市场稽查处和10个辖区局组成13个检查组,突击检查了世联地产及其旗下的世联小贷和世联集金、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P2P企业、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中原、链家、美联等4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检查发现房多宝宝公司等互联网金融公司涉嫌违规经营“首付贷”产品;中原地产、家家顺、世华地产的部分门店涉嫌发布虚假房源;美联物业涉嫌利用格式条款侵害客户权益等违法行为,当日共立案9宗。

其他执法行动

除了组织两次大规模全市统一行动,市场稽查局同步着力研究房地产类新型、疑难案件,自办的房地产类案件已达10宗。此外,稽查局陆续接到市民单独或联名到稽查局反映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正进行调查处理。

市价监局﹕及时扼制房地产价格恶性上升势头

10月份以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迅速行动。重点查处房地产业违反明码标价、不执行价格备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编印了专项检查执法指引,制定了价格专项检查方案。局领导带队组成3个检查组,联合各辖区局共检查楼盘35个,立案4宗。根据调控措施要求,主动与规划国土委沟通,暂停受理预售房地产价格上调备案,及时扼制了房地产价格的恶性上升势头。目前,已及时更新调试商品房预售价格上调备案系统。并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告诫警示书﹕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方面不得有下列违反明码标价或价格欺诈行为:

1、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

2、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3、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4、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

5、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

6、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

7、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8、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9、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下列违反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的行为:

1、未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

2、未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变更备案;

3、其他违反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的行为。

小贴士

房地产广告发布内容规定

1、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清楚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2、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须载明开发企业名称、中介服务机构机构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

3、房地产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4、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5、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注明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

6、房屋价格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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